办理治安调解案件,是公安机关的一项具体业务和基础性工作,因此,办
案质量是关键.办案质量的高低,直接体现了公安机关严格执法的水平,关系到
案件处理结果是否透析出治安调解案件的办案精神,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
工作成果的评价。但是要提高此类案件的办案质量则存在一定难度,所以本文将
从四个方面,对公安机关如何提高治安调解案件的办案质量作如下探讨。
一、把握治安调解案件的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
引起的打架斗胜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
关可以调解处理。因此,治安调解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第一,当事人一方在双方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这是进行治安案件调
解的前提条件,也是治安调解案件属于治安案件的定性;明确此类案件首先应按
治安案件的查处程序进行,从而达到处罚公正,减少违法行为发生的不良因素。
对一方当事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认定要从案件本身出发,但至少是一方当事人
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即侵害了治安行政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应受治安行
政处罚的行为.
第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内容是由于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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