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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防止不该治安调解的案件作调解处理,能治安调解的案件作其他处理在裁决
,以保证治安们解案件的办案质量。
5、严格治安调解案件的办案程序
治安调解案件的办案程序主要包括受理、立案、传唤、讯问、取证、主持调
解、制作并形成《调解协议书》等七个阶段.因此,治安调解案件在没有形成调
解协议前,要严格按照治安案件的办案程序办理.如果案件确实符合治安调解的
条件,公安机关应该主持调解,在一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制作《调解协议
书》,并形成治安调解案件案卷,其内容应包括:《治安案件受理、立案登记表
》,《调解协议书》,《传唤证》,询问笔录,讯问笔录,调查报告,相关的证
明材料(医疗证明、医疗费发票等),交纳及领取的钱物收据等,如果不能达成
协议,则应终止调解,进入正常的治安案件查处程序。
如果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双方或一方当事人坚持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公安
机关可以决定撤销协议,依法裁决治安管理处罚。如果当事人事后对协议内容经
济部分反悔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四、规范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
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是治安调解案件的核心,也是治安们解案卷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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