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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13日,陕西理工学院外语系01级乙班女生何某被认识才半月的犯罪嫌疑人张治新杀死在七里办事处崔家营村一组张某家出租房中,1月21日张犯在四川广元被抓获。该张2001年在陕北安塞县杀死18岁的女友李某,2003年又在青海省西宁市盗抢现金、手机等价值12万元的财物后一直潜逃,2004年7月逃至汉台区暂住在崔家营村,经常上网聊天,后结识何某直至案发。
2005年2月28日凌晨4时,**区中心广场西侧青龙观综合4楼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致户主成某死亡、其妻王某重伤,“三星”手机一部、1.7万元银行储蓄卡一张及现金1200元被抢。经查,此案系暂住在汉台区东大街办事处莲湖社区东建设巷24号肖某家出租私房内的南郑县红庙镇农民柯振海与同村村民柯道军所为。去年以来,柯振海流窜至汉台,以“盗、抢”作案为生,并在暂住地娶“妻”生子。今年2月初,柯振海了解到王某、成某家中可能有大量现金后,便伙同柯道军于2月28日凌晨4时,携带作案工具爬入成某、王某家,被夫妇二人发现呼救,二柯遂实施了杀人抢劫。
2005年6月29日晚,**区北关办事处张万营村12组86号村民刘某家出租私房内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暂住人饶某被同居男友张斌杀死在出租屋内。因公安机关对张某、饶某情况登记清楚,案件很快破获,次日张犯被捕获。
2004年9月24日凌晨2时56分,**区七里办事处崔家营村三组发生一起爆炸案,致1人死亡、3人受伤。经查,犯罪嫌疑人朱德华系西乡县城关镇漆树村2组村民,暂住在朱家营村吕某家中,以打工为生,2003年2月因纠纷与崔家营村村民罗某发生冲突,怀恨在心,遂于2005年9月24日实施爆炸报复。
上述四起案件的共同特点:一是案犯均系流动暂住人口;二是案发现场或案犯住处均在出租房屋内;三是案犯中除张斌外均未向公安机关如实申报登记。另外,从分局查破的其他案件看,一些流窜犯罪、街头“双抢”、雇凶伤害、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大多选择租住在城中村的出租房中。北关派出所在两次对出租房屋、暂住人口进行突击清理清查中,分别抓获14名携带管制刀具、毒品的违法犯罪嫌疑人。
随着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城市规模日益扩大,原来地处城郊的农村逐渐被城市的高楼大厦所淹没,形成一个特殊区域——城中村。这些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民失去了祖祖辈辈耕种的土地,出租房屋、收取租金成了他们主要的生活来源,也正好适应了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向城市务工暂住的需要。由于大量流动暂住人口的涌入,缓解了城市建设劳动力不足的压力,推动了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也给公安机关人口管理提出了新的问题和挑战。据初步统计,汉台每年大约有流动暂住人口4万人,其中85%暂住在“城中村”的出租房内。人口管理是治安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派出所基础工作的核心和基石,做好人口管理特别是流动暂住人口管理,对打击违法犯罪,促进社会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都有重要的意义。现就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流动暂住人口的管理作一些粗浅的思考。
当前流动暂住人口管理工作存在问题主要表现
其一,公安机关对流动暂住人口管理工作仅仅停留在登记、发证的静态管理模式内。现在的流动暂住人口,持一张身份证,以挣钱为目的,哪里能挣钱就在哪里暂住,来去自由。尽管公安机关对流动暂住人口实行情况协查制度,但由于流动人口量大面宽,加之没有经费,协查制度虽好,但未能严格执行。派出所受警力限制对辖区内的流动暂住人口只能做到登记、发证,更不要说进行一月一次见面或做一些简单的了解询问。以七里派出所为例,该所有正式民警10人,管辖23个村委会、1个居委会,其中有流动暂住人口数千人,加上日常接处警、侦破一般刑事案件等工作,无法保障清理清查出租房屋、暂住人口的必要工作时间。
其二,流动暂住人口成份复杂,难以管理,极易隐藏犯罪分子。被通缉的在逃犯为逃避打击,钻流动暂住人口管理上的漏洞混迹其中;还有相当数量的流窜犯罪分子利用流动这样一种方式伺机作案;有的染有恶习或在原籍多次受过打击,为逃避公安机关的管理和控制,借流动改变环境,外出谋生。这些不安定分子混迹于流动人口之中,不易被发现,形成新的不稳定的危害源,遇有适宜的环境、条件,便猖狂进行犯罪活动。而这些不安定分子甚至是逃犯与守法公民同样持有身份证,能从中甄别出逃犯的廖廖无几,旅店、出租房主更是无法辨其良莠。加之城中村因其所处环境特殊,具有房租相对低廉,隐蔽性好,一旦被发现易逃跑等优势,所以就成了一些违法犯罪分子的首选之地。前面列举的案犯张治新、柯振海、柯道军就是很好的例证。
其三,流动暂住人口因其具有流动和暂住两大特点,加之少数出租业主受利益驱动瞒报、漏报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使派出所的管理难以真正到位。按规定,流动暂住人口在一地居住三天以上要到派出所登记。那么,如果流动人口在一个地方只停留了两到三天,实际上处于失控脱管状态。还有的流动暂住人口刚到派出所办理了登记,有可能马上又流动到别的地方去了,完全不受制约。这种无序流动的现状,派出所根本无法做到有效的管理。加之少数业主为少缴或不缴社区居委会规定的卫生费和税务部门征收的税费,瞒报、漏报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登记,象“1.16”女大学生何某被杀案的案犯所租住的房屋业主张某是该村村委会主任,其房内八户暂住人口无一人登记。为此,少数出租房屋业主对办事处、派出所和村组的暂住人口、出租房屋清理工作不理解、不配合,甚至阻挠清理清查工作。更有个别业主与犯罪分子勾结,从事收赃、窝赃、销赃等违法犯罪活动,给公安机关加强流动暂住人口管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带来极大困难。
强化出租房屋和流动暂住人口管理的对策
第一,摸清底数,夯实基础。摸清底数是搞好流动暂住人口管理的前提。派出所要把加强和改进出租房屋、流动暂住人口管理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常抓不懈,作为责任区民警岗位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责任区民警要对辖区内出租房屋、流动暂住人口情况做到手中有本、了然于心,这样才能准确掌握和分析辖区的治安动态和社情民意,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治理,为阵地控制、安全防范打牢坚实的工作基础。
第二,要强化出租房主在流动暂住人口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加大处罚力度。派出所要加强对出租房主的法制教育,充分发挥他们在流动暂住人口管理中的作用。要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逐一与出租房主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出租业主治安责任。同时,以学习、宣传新颁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为契机,加大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不如实申报登记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的业主处罚力度,按第五十七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依法从严处罚一批违法业主,达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让广大出租房屋业主依法出租房屋、依法登记、依法申报成为一种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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