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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出租房屋管理工作主要问题及对策
来源:墨客文秘网 Mocnc.com 作者:Mocnc 发布时间:2008-06-18
一、当前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增多,管理难度增大。随着近年象山县综合发展环境的不断改善,来象创业发展、务工谋生的流动人口不断增多。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极大地刺激和带动了房屋租赁业的发展。流动人口总量的大幅增多、房屋出租市场的活跃发展,给公安机关加强对流动人口流向掌握、流量分析等方面都带来极大的障碍和困难。
  (二)出租房屋管理涉及管理部门较多,职责不清。由于主管部门不明确,工作难以形成合力,从而造成管理上的漏管失控,部分出租房屋甚至发展成了“藏污纳垢”的场所,“三逃”人员混杂其中,给社会治安带来极大隐患。
  (三)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处罚不力。对出租户的管理,目前现有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不甚清楚,给少数人有机可乘,造成管理的真空。
  (四)部分基层民警作风不实、素质不高,工作不力。有的民警认为在出租房屋管理中难度大,不好管理,有的认为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出租户业主处罚的力度不大、额度不高、程序繁琐,不愿处罚,放纵了部分违法违纪的出租房屋业主。
  (五)部分出租房屋业主法制观念淡薄,有法不依。明知租住人员从事违法行为或身份不明有作案嫌疑,却为了个人的一点蝇头小利,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不顾。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党委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实际工作中,很多部门片面地认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公安机关的事,他们只是挂名而已,从而形成了公安机关一家唱“独角戏”的局面。公安机关内部特别是基层单位的领导,也同样存在着认识不到位的问题,认为侦查破案是硬任务,基础工作是软指标。无论是警务工作部署,还是人员分工调整,都明显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公安部明确要求不得给派出所下达破案指标,但一些地方仍存在给派出所、社区民警下达破案指标的现象。取消暂住人口管理收费以后,虽然国家、省、市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多渠道、多途径筹措流动人口管理经费,但实际落实起来难度很大,协管员队伍缺乏经费保障。
  (二)社区民警工作时间不保证。公安工作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大量的工作最终都落实到社区民警身上。社区民警工作面广量大,加之纠纷调解、参与破案、专项行动、条线评比、非警务活动等过多地占用了社区民警的时间和精力。有的社区民警反映,有时一周能有一天时间下社区就算不错了。下社区抓基础工作的时间很少,社区民警经常是“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
  (三)有关人员的治安责任不落实。流动人口主要居住在出租房屋、中小旅馆、建筑工地工棚等场所,由于种种原因,出租户主、用工单位和经营业主的流动人口管理责任未能得到有效落实。一些出租户主唯钱是租,不管承租人有无合法有效证件都可租住,只收钱、不管理的现象非常普遍。出租户主为了不影响经济效益,很少查验承租人员的身份证件,带其到公安机关登记办证。对租住人员的各种违法犯罪问题很少过问,主动向公安机关报告的更少。更有甚者,有的出租户主竟与违法犯罪分子沆瀣一气,相互勾结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为流窜犯罪分子、职业犯罪分子提供活动场所,出租户主的治安责任没有得到落实。调查发现,有的出租户主虽然也签订了治安责任保证书,但对自己承担的治安责任并不十分清楚,更谈不上进行管理,治安责任保证书成了一纸空文。用工单位只顾抓生产经营,忽视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对务工的流动人口,不论有无身份证件都雇用。
  (四)部分民警责任心不强,考核奖惩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在派出所的“队”、“室”中,社区民警承担的工作最多,各种检查考核也基本上都是针对社区民警的,社区民警普遍感到担子重,压力大。部分民警存在怕苦畏难情绪,工作责任心不强、积极性不高。目前的考核奖惩机制存在重打击处理、轻基础工作的弊端。在考核检查中,基础工作分值低,打击处理分值高,基层派出所为了争先创优,往往只顾抓打击破案,而忽视抓基础工作。同时,侦查破案容易立功受奖,而流动人口管理等基础工作投入多、难度大、周期长、见效慢,出“纰漏”易被倒查,而其他警种很少有倒查,基层同志普遍不愿意干社区民警。考核激励机制的不完善,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派出所和社区民警做好基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当前及今后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对策
  (一)全面建立长效机制。一是要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常设机构和日常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出租房屋的管理,实行公安、工商、民政、城建、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计划生育等部门一体化管理,形成管理合力。二是要加强法制化建设,扎实做好立法依据的调研工作,以实际行动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使出租房屋的管理工作真正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管理,违规必究。三是在做大、做实、做强派出所工作的同时,加强全市各级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的规范化建设,明确专人在负责流动人口登记办证、政策咨询、日常管理,将出租房屋及租住人员的管理作为重中之重。
  (二)积极推行网络化管理模式。要大力推进社区警务战略,以流动人口中的高危人群和出租房屋为重点,以落实责任制为核心,以严格考核为导向,以责任倒查为手段,夯实基础。一是管理组织要网络化。建立社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由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民警及计划生育、民事调解、劳动调配、城管人员和联防队员兼任管理员。主要负责与社区内外来人员用工单位、房屋出租户主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召开例会,及时检查并通报工作情况。二是管理工作要制度化。即完善培训制度、出租房屋的登记制度、流动人口分类管理制度以及矛盾排查等规章制度。三是管理责任要具体化。社区、村组(楼群)、楼幢逐级落实责任主体,实行分级管理。四是服务要主动化。向出租房屋业主和租住人员发放印有职业介绍、法律援助、劳动保障等电话号码的“流动人口服务卡”。同时,切实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自觉性,使他们能时刻以法律的标准来约束自己,并能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协作联动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分工负责、整体联动的部门协作机制,形成管理合力,推进综合治理。各级综治办要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个季度召集有关部门通报情况,研究问题和对策,并把管理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严格进行检查考核。要千方百计稳定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发挥作用。各有关管理部门要尽快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县级房地产管理部门每个月要向有关部门通报一次出租房屋租赁登记情况,其他部门对在管理中发现的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出租房屋,要及时通报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深入发动群众,加强对租赁房屋的监督,协助掌握相关动态。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管理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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