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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基层派出所警力不足的现状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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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墨客文秘网 Mocnc.com 作者:Mocnc 发布时间:2008-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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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部局、总队、支队各级在提高基层派出所队伍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确保辖区安全稳定方面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就加强边防派出所建设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和规定,为提升边防派出所的全面建设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楚地看到当前基层警力不足仍然是制约我们公安边防部队全面建设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值此基层基础年建设之际,笔者就我大队实际,浅要谈谈当前警力不足的现状及其主要解决途径。 一、当前基层派出所警力不足的现状及其表现形式 基层警力不足,并非完全由公安边防部门自身造成的,也不是近年才出现的。它有着深刻的历史原因和复杂的社会原因,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社会的迅速转型,这一现象表现日益突出。 (一)警力配置结构与实际工作需要之间差距过大。 1、警力总量不足。就以我大队目前为例,我大队现有基层派出所4个,管辖着象山县1个镇、1个街道、2个乡及1个办事处的陆上、海上治安管理、刑事侦察工作。而目前我大队基层所站艇现有47名干部,却管辖着228.8平方公里的辖区面积、近10万常住人口及3万暂住人口、174.3公里的海岸线以及2500余艘船舶。“人口多、船舶多、海岸线长、分布散”是我大队边防辖区的一大特点,如此有限的警力来维护边防辖区的海上、陆上秩序,的确具有很大的挑战性。按照公安部每3000名人口及总队200艘船舶配备一名干部的标准,干部总量不足已成为制约我大队全面建设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拿我大队西泽所为例,该所2005年底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总数为4.5万人,目前该所有干部10名,按照公安部每名责任区民警管理实有人口3000人为标准,这样的警力还远远达不到标准。目前该所领导3名,内勤(兼后勤)1名,业务干部6名,在此次“三访四见”活动中,该所要走访13485户44580名实有人口,再加上要处理日常的社会治安的管理及案件办理,所领导又要经常参加县局、上级边防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各类会议,还要准备各类考核检查,因此开展基础工作的人员、时间均难以保证。虽然支队党委多年前就推出了警力向一线基层倾斜的举措,但基层警力配置与实际工作还有相当的距离。 2、基层单位工作业务量的急剧“膨胀”。目前,公安边防工作的各项业务都向基层派出所延伸,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人财物的流动加快,使得基层派出所的工作业务量迅速膨胀,边防管理工作的难度加大、要求提高,由于基层所站的警力不足,基层民警往往都扮演着“多面手”的角色,什么事情都得管,最终导致什么事情都管不好、管不全。尤其随着一些边防辖区城镇化趋势进一步加快,由此带来的因土地征用、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加上参加大型商业性活动安全保卫等非警务活动的增多,极大地牵制了较多的警力,使得原本紧张的警力雪上加霜。2005年我大队参加各类执勤18次,共派兵1200余人次,特别是参加“象山开渔节”等商业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非边防辖区的群体性事件处置等非勤务派兵就占了近八成。 3、由于警力不足,基层民警正常休假难以保障。由于警力不足,许多基层民警的休息、休假难以保障,除每月三分之一时间的正常值班外,每月随时要加班加点,工作时间远远多于其他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由于警力不足,很多基层民警担负着多项工作任务,我大队基层派出所一个责任区往往只能配备一名民警,该民警休假后,往往导致工作缺乏连续性。虽然支队党委采取“机关领导下基层带班”、“五心工程”等多项措施,但这对于繁重的基层工作来说只是杯水车薪,不能完成休假、休假中途召回的现象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以2005年我大队为例,我大队共有干部45名,未休完全部假期的共25人,占55.6%。 (二)内部管理体制中存在不规范现象。 1、内部管理不规范。近年来上级部门相继出台了加强内部管理的许多规章制度,但许多规定缺乏“人本意识”,许多规章制度都带有“惩处”字眼,“重惩处、轻引导”的现象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从心理学角度来讲,边防警察是一项高危险性、高应激性、高对抗性的工作,一线基层民警长期担负繁重的工作任务,又不能及时得到心理释放,久而久之会出现许多抵触、消极情绪,从而导致基层民警出现“心理饱和”、应激过度,从而挫伤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降低工作效率,实质上亦浪费了本已紧张的警力。 2、考核中存在多头考核、重复考核的现象。在现有考核模式中,考核重点一般均在基层单位。目前,对基层派出所考核中还存在多头考核、重复考核的现象,加上考核标准不一致,往往导致派出所工作跟着考核标准走,打乱了派出所原有的工作计划,出现了“该抓的不抓、不该抓的乱抓”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也浪费了本也紧张的警力。同时,在考核标准中存在不完善、不合理的地方,继尔出现多做不如少做,少做不如不做的不正常现象。 3、警察的自我荣誉感丧失。现在,许多基层民警都对自己的职业缺乏了信心,究其原因是“自身权益不能自我维护、社会地位在日益下降”。对自已的职业失去了认可度、归属感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信号。而我们的维权部门又因缺乏法律支撑而不能有效维护警察的正当权益和法律的尊严,在“对群众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有求必应”等缺乏法律依据的承诺面前,我们在对外实行“人性化”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对内却失去了“警心”,这是对现有警力最无形的浪费。以我大队为例,2005年我大队各基层所站共受理各类报警3807起,其中有效接警(含刑事、治安、火灾、海上、交通事故等)仅为1264起,仅占全部报警33%,许多无效的接处警也大量消耗了有限的警力。 4、警地差异增大,在一定程度上也挫伤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近年来,省厅对边防派出所建设提出了“硬件设施要一样,警用装备要一样,执法标准要一样,检查考核要一样,有关政治待遇要一样”的要求。近年来,我大队的边防派出所业务办案经费、装备保障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这与地方社会发展、经济增长相比,远远滞后于地方公安派出所。同时,我大队民警福利待遇未纳入地方公务员福利发放范畴,与地方派出所相比,福利待遇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仍存在。再加上我大队很多民警存在“两地分居”,在一定程度上也分散了民警的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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